
(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卞晔)江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喜获丰收。5月23日,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,我省九江市、宜春市、上饶市,乐平市、上栗县、武宁县、瑞金市、新干县、井冈山市、丰城市、婺源县共11个城市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,入选率居全国前列,入选数超前六届总和。我省全国文明城市总量达到21个。
此外,我省南昌市新建区溪霞镇等131个村镇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,中共江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(机关)等142个单位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,胡剑峰家庭等23户家庭被授予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称号,南昌大学等36所学校被授予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。